張江裁《汪精衛先生年譜》訂補(一)

銀灰條紋貓 2024-11-15

據北京圖書館藏珍本年譜叢刊第199冊《汪精衛先生年譜》

一、汪兆銘應縣試府試時間

張江裁《汪精衛先生年譜》中華民國紀元前十一年辛丑(公元一千九百〇一年清光緒二十七年):

先生由樂昌縣返廣東省城。隨二兄仲器諱兆鋐居。同應番禺縣試。縣令太倉錢璞如(溯灝)閱其文。置第一。仲器第三。及啟彌封。知為兄弟。終試。以仲器與互易。

及府試。廣州知府龔仙舟(心湛)將先生拔至第一。(江裁謹案、余編先生年譜。嘗以辛丑府試事。叩之龔氏。龔氏復書有云。承詢光緒二十七年弟長廣州府精衛先生府試冠軍事。是時精衛先生與其兄名兆鋐者。偕同應試。幕中閱卷者置精衛先生之兄第一。弟以哲弟之文。實勝難兄。謂不當令屈居第二。幕友則謂弟不可先兄。弟曰。玉尺量才。但論文字。不問長幼。倘曲徇行次。豈衡文求賢之本意。乃以精衛先生冠軍。易置乃兄第二。此當日實情也。)

汪與其二兄兆鋐同應縣試、府試究竟在何年,各資料文獻說法不一。查汪氏現有的幾種傳記,雷鳴《汪精衛先生傳》並無提及前清應試之事;聞少華《汪精衛傳》從張江裁《年譜》之說;蔡德金《汪精衛評傳》①則將應試時間系於1904年,並聲稱根據張靜廬②的回憶、朱祖謀主持廣東學政的時間③確定於該年。

① 蔡德金:《汪精衛評傳》,四川人民出版社,1988年第1版,第6頁。「1904年春,新任廣東學政朱祖謀舉行科考,並親自主持院試。兆銘與兆鋐同時入場考試。」蔡德金於此句下註:關於會考的時間說法不一。汪在《自述》中稱:“十八歲,三兄病歿,十九歲,二兄病歿。”汪兆鋐是在科考的當年病歿的,按汪的推算應為1903年。而朱祖謀是在1904年主持廣東學政及科考的,張靜廬回憶也是於1904年參加科考。(蔡德金此處雖根據張靜廬的敘述,將考試寫成「院試」,卻又在同一頁中出現以下結論「考試結果,兆鋐獲縣案首,兆銘獲府案首」,顯然將院試、縣試、府試混為一談。)

②此處所引“張靜廬”之回憶,應系《廣東文史資料 第33輯》,廣東人民出版社,1981年第1版:記前清科舉考試的一些概況。此張靜廬,不知何許人也(並非同名者出版人張靜盧),但文中描寫詳細的考場見聞、與汪氏昆仲的互動見於任援道《鷓鴣憶舊詞》,天文台報社出版,第71頁,與張叔儔童蒙時代的經歷事多雷同。《鷓鴣憶舊詞》單行本出版於1990年,彼時任援道已作古,按照序言中所說“為念先人遺墨,不宜就此散失,爰凂託春秋出版社遍翻當年天文台所刊露之舊集,按其寫作年月,列印單行本,俾留紀念”,文中內容皆是一早發表於天文台報的連載內容,而第71頁張叔儔事蹟條詩題為《鷓鴣天·南洋民黨前輩張叔儔先生,癸巳除夜,冒雨過談,和題汪胡手卷,賦此贈之》,癸巳為1953年,可知《鷓鴣憶舊詞》中內容早於《文史資料》無疑。又張叔儔戰後避地香港,後因生計困難,於1963年返回廣州,此後銷聲匿跡、行蹤難尋,不知《廣東文史資料》中之“張靜廬”是否為張叔儔晚年化名。

③朱祖謀長廣東學政應在1902年。夏孫桐《清故光祿大夫前禮部右侍郎朱公行狀》:是秋,簡放廣東學政;《悔龕詞·霜葉飛》序:壬寅展重陽,天寧寺餞古微督學廣東。又據《王文韶日記》,中華書局,1989:光緒二十八年歲次壬寅,八月十二日(9月13),朱祖謀放廣東學政。可知朱祖謀長廣東學政在1902年無疑。

汪氏與二兄兆鋐應縣試、府試真正的時間應在1902年。

這一確切的時間在《汪兆鏞年譜》與《椶窗雜記》中皆有記錄。

《汪兆鏞年譜》④:

光緒二十九年癸卯:仲弟於上年縣試第一,季弟府試第一。

《椶窗雜記》⑤:

庶弟仲器兆鋐性靜穆,能算術,為文亦雅飭有法。光緒二十八年,廢制義,以論策試士,縣試第一,取入縣學生。

據此可知張江裁《年譜》與蔡德金《汪傳》之誤。

④汪兆鏞:《清汪微尚老人兆鏞自訂年譜》,台灣商務印書館,中華民國六十九年六月初版,第25頁。

⑤汪兆鏞:《汪兆鏞文集》,廣東人民出版社,2015年5月第1版,第362頁。

另外,汪氏昆仲光绪二十八年(1902)所應縣試、府試為童生試⑥。清末童生試共三場:縣試,文童考試第一試,開考日期多在二月,被錄取者皆可參加府試;府試,縣試考後,續考府試,日期多在四月,考官為本管知府,末場考取第一名者為府案首;院試(亦曰道試),童試最重要的環節,由學政按規定的學額錄取,被錄取之人名曰“秀才”,自此成為官學生員。文童考試主試者:縣試由本縣知縣主持;府試由本府知府主持;院試由學政主持⑦。

而張靜廬在《記前清科舉考試的一些概況》中所敘述的內容也與以上情形吻合:是場,汪兆鋐與汪兆銘均點秀才。蓋凡縣府試第一名者(即案首),學政加以錄取,如縣府試係第一名者,道試亦必加以第一選取。

這裡說得十分清楚,朱祖謀以學政身份主持的是道試(院試),即童生試最後一場。

朱祖謀於光緒二十八年八月出任廣東學政,汪氏昆仲應縣試、府試時,朱祖謀尚未到任⑧,因此張靜廬文中所記道試,與縣、府試並非同年,時間應在光緒二十九年(1903)春天。《汪兆鏞年譜》中對此事亦有記錄:光緒二十九年癸卯:二月,學使朱彊村祖謀按臨送考,榜發,取進正額第三名,與仲季二弟同日簪花釋菜,一時佳話。余署門聯云,玉峯雙秀,珠樹三英。

⑥馮耿光《廕昌督師南下與南北議和》中即稱其為“童子試”。

⑦商衍鎏:《清代科舉考試述錄及有關著作》,百花文藝出版社,2004年7月第1版,第3-10頁。

⑧《清代科舉考試述錄》中對學政之事也有記載:學政於八月由京欽命簡放,以年終為到任之期。

二、汪兆鋐的去世時間

張江裁《汪精衛先生年譜》中華民國紀元前十一年辛丑(公元一千九百〇一年清光緒二十七年):

是年仲器歿。時年二十四歲。

張譜將縣府試與汪兆鋐病故時間皆錯系在光緒二十七(1901)。

根據《汪兆鏞年譜》:

二十九年癸卯:仲弟於二月十一日病歿。傷哉。汪兆鋐病故時間應是光緒二十九年(1903)。

汪兆鋐確是在科試同年病故,但這裡的科試指的並非縣、府試,而是光緒二十九年(1903)由朱祖謀主持的道試(院試)。